在日外国人的加密资产(虚拟货币)税务指南【2026年·确定申告·计算方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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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外国人通过加密资产(虚拟货币)交易获得的利润,原则上须按照日本税法申报。利润被归类为"杂项所得",与工资等其他所得合并后,适用累进税率(最高约55%)。本文解说课税时机、计算方法、与股票的区别及外国人特有注意事项。税务最终判断请咨询税务师或税务署。
- 加密资产的利润,在出售・兑换・使用等实际确定的时点成为课税对象,仅仅持有(未实现收益)的情况下个人原则上不课税。
- 个人加密资产的利润原则上作为「杂项所得」适用综合课税,与其他所得合并后适用累进税率(所得税・住民税等合计最高约55%)。
- 公司职员在工资以外的所得合计为年20万日元以下时,所得税的确定申告原则上不需要,但住民税的申告可能需要另行办理。
- 加密资产的亏损不能与其他所得进行损益通算,也不允许结转至次年,但据悉2028年起正在研讨引入申告分离课税・亏损结转制度。
① 何时对利润征税?(课税时机)
加密资产在实际卖出、兑换、使用时才发生课税关系。仅持有(含浮盈状态)的个人原则上不课税。主要课税时机如下:
- 兑换为日元或外币时(例:BTC→JPY)
- 兑换为其他加密资产时(例:BTC→ETH,视为旧资产卖出)
- 用加密资产支付商品·服务时
- 通过挖矿·质押·借贷获得奖励时(以收取时的时价计入收入)
准备开始投资暗号资产的人士,也请参阅交易所选择与开户步骤。
② 所得分类:杂项所得·综合课税(税率参考)
个人加密资产利润原则上归为"杂项所得",适用综合课税,与工资等合并后按以下累进税率计算。
| 课税所得(合计) | 所得税率 | 居民税 | 含复兴特别所得税实效税率(参考) |
|---|---|---|---|
| 195万日元以下 | 5% | 约10% | 约15.1% |
| 195万〜330万日元 | 10% | 约10% | 约20.2% |
| 330万〜695万日元 | 20% | 约10% | 约30.4% |
| 695万〜900万日元 | 23% | 约10% | 约33.5% |
| 900万〜1,800万日元 | 33% | 约10% | 约43.7% |
| 1,800万〜4,000万日元 | 40% | 约10% | 约50.8% |
| 4,000万日元以上 | 45% | 约10% | 约55.9% |
※复兴特别所得税为所得税额×2.1%。税率·扣除额可能变更。
③ 上班族的年20万日元规则
只从一处领取工资且已完成年末调整的上班族,含加密资产利润在内的"工资以外所得合计"全年在20万日元以下时,原则上无需申报所得税(所得税法121条)。
·居民税不适用"20万日元规则",即使利润在20万日元以下,也可能需要向市区町村单独申报居民税。
·若申报医疗费扣除·故乡纳税等,需将所有所得合并申报。
·超过20万日元时必须申报所得税(申报期限为次年2月16日〜3月15日)。
④ 利润(取得价格)的计算方法
加密资产利润为"卖出价格 − 取得价格"。取得价格的计算方式有"总平均法"和"移动平均法"两种。
⑤ 与股票的重要区别(不可损益通算·不可亏损结转)
·原则上不可与其他所得损益通算(仅可在杂项所得内通算。加密资产A与B可通算,但不可与股票亏损通算)。
·不允许亏损结转(不可延至次年)。当年亏损无法结转到次年。
·股票·投资信托适用申告分离课税(20.315%固定)并可3年亏损结转,但加密资产目前不适用该制度。
⑥ 外国人特有注意事项(居住者区分·回国时)
居住者(在日本有住所或持续居住1年以上者)需对国内外全部所得在日本申报。使用海外交易所的收益也须申报。非居住者只对日本国内来源所得纳税,但须满足实质转出(迁出住民票且海外实际居住183天以上等)的要求。
加密资产现物持有目前不属于国外转出时课税(出国税)的对象资产(截至2026年6月)。但含有大量浮盈时计划回国或出境,建议提前咨询税务师。
⑦ 税制改革动向(预计2028年实施)
令和8年度税制改革大纲(2025年12月)提出重大变化:符合条件的"特定加密资产"经国内登记业者卖出时,将适用申告分离课税(约20.315%)并允许3年亏损结转。预计最早2028年1月1日起适用。2026年·2027年的交易仍适用现行综合课税。制度可能变更,请关注国税厅·金融厅最新信息。
⑧ 常见问题(FAQ)
为报税的计算和单据制作而不安的人士。也有可以在线完成从录入到提交(e-Tax)的服务。适合有多项收入来源或首次申报的人。
※税务最终判断请咨询税务师或税务署。制度·税率可能变更。本页可能含联盟链接,排名为本站独立选定。